记者基层联系点·武林派出所纪事
记 者 严 峰
前天下午,小吴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走进武林派出所。副所长时国强刚问一句“请问你有什么事?”她的眼泪就刷地淌了下来。
时国强给她泡了杯茶,让她坐下慢慢说。
小吴甘肃人,20岁,来杭州打工三年。今年1月,她跟一帮朋友到酒吧喝酒,醉了,一个和她认识一年多的男青年送她回宿舍,趁她醉得不省人事,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男青年姓刘,山东人,22岁,在杭州一家蔬菜批发市场上班。虽不是恋人关系,但关系比较近。用小吴的话说,像兄妹的那种。
小吴是和姐姐住在一起的。当晚,姐姐下夜班回来,发现妹妹旁边睡着个男人,吓一跳,走近一看,认出是刘某。刘某一看小吴姐姐回来了,穿衣服走了。
姐姐知道他们关系比较好,以为他们在谈恋爱,当时也没说什么。
过了一个月,小吴发现自己怀孕了,就跟姐姐一起去刘上班的地方讨说法。
刘说:“你是谁啊?我又不认识你!”后来,小吴听说刘是有老婆的。
小吴姐妹突然没了主意。
事情一拖再拖,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三个多月了,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双胞胎”。
小吴更没主意了,又跑去找刘。刘说再“骚扰”他就找人修理她!
思前想后,小吴跑到派出所,告刘某强奸。
民警告诉小吴,时隔三个多月,给取证带来很大难度,需要一定时间。“当前迫切的问题是你肚里的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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