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住院互助金……今后,成都市的各类医疗保险将统一由一个专门部门——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进行管理。记者昨日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请示》日前已获批准。
组建原因
方便集中精力统管医疗保险
据介绍,去年7月,成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划转劳动保障部门。自此,凡涉及到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工作全部纳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中。今年1月1日《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成都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障全覆盖:城镇职工有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工有综合社会保险,农民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小学生、婴幼儿有住院医疗互助金。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84万名城乡居民参加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
“在市医保局组建之前,涉及医保的大部分险种、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保、社保基金征集等大量工作都是市社保局在负责,事情多、工作量大,各社保险种工作难以同时倾注同等的精力。”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组建医保局将更有利于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做得更好、更细、更全面。以后,社保局将集中精力做好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社保基金征集等工作;而市医保局也将集中精力做好全市的医保工作。
为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关于成立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请示》,组建医保局统一管理各类医疗保险工作。日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同意组建市医保局。
机构设置
设立9个处室116名工作人员
据悉,市医保局核定事业单位编制116名(市社保局划转106名,成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划转10名,相关人员随编划转),设局长1名(副局级待遇)、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3名。经费渠道为财政核定收支,全额预算管理。
新组建的市医保局的主要职责为统一管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农民工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该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处、稽查处、基本医疗保险处、补充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保险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少儿住院医疗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处等9个处室。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处、补充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保险处从市社保局整体划转。
市社保局3个处室整体划转市医保局后,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4个调整为11个,分别是办公室、计算机室、社保基金单位征集处、养老保险处、综合处、基金管理处、审计监察处、机关事业养老处、征地农转非人员保险处、社保基金个体征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医保局主要处室职能:
稽查处负责对定点医院遵守医疗保险制度情况、用药情况、患者就医情况,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使用情况,定点药店出售医疗保险药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基本医疗保险处负责受理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审核、拨付、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处负责对区(市)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区(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少儿住院医疗处承担中小学、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经办业务,受理参保人员待遇审核、拨付;
工伤生育保险处负责执行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受理工伤、生育待遇的计算、审核、拨付。
本报记者 裴睿 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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