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郭艳萍实习生李小勇陈功)武汉舜康商贸公司原出纳吴某,因涉嫌挪用公款87万余元,被移送江汉区法院审理。
据办案人员介绍,26岁的吴某盯上单位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大把为自己捞钱。
据检方指控:2005年6月至2006年7月,短短13个月,吴某挪用公款87万余元,平均每月达6万多元。归案后的她交待,为挪用公款她想尽心思,从公司账户上提现后,又用客户的回款凭证来做账填平,以致公司一直未察觉。
吴某用赃款投资了一家酒吧,还买了轿车,余款已被她个人消费。案发后,她退赃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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