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洁)记者日前从省人事厅获悉,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据悉,协作研发中心在我省享有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同等权利与义务。
省人事厅表示,各协作研发中心要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尤其要重视其创新能力的培养。
15个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单位分别是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湘潭)、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衡阳)、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长沙)、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湘潭)、湖南江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湘潭)、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株洲)、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共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衡阳)、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长沙科星纳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湖南泵阀制造有限公司(长沙)、长沙巨星轻质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区(长沙)、湖南衡阳松木工业园区(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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