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5日电(记者顾瑞珍)记者近日从环保总局获悉,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全国出动执法人员167万人次,检查企业72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8万件(已结案1.3万件)。其中,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3176家。
据了解,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是,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在原有六部门的基础上,2006年增加了电监会为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七部门连续组织了两批13个联合督查组,对12个省区市的36个市(地)、县,20个饮用水源保护区、44个工业园区、207家企业进行了督查。
对突出的环境问题,专项行动采取七部门联合审议,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联合挂牌督办的方式查处。全年两部门共挂牌督办3批16个环境违法案件,涉及13个省区市133家企业。在已结案的2批挂牌督办案件中,处理责任人31人,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国各地共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5701个,其中省级挂牌督办526个,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针对“黑三角”的污染,环保总局与监察部先后5次进行现场督查,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出台了《电解锰行业准入条件》,确定了限期关闭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当地政府投资1110万元集中整治了41家电解锰企业,关停了一批整治无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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