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青 通讯员安丹虹)5月3日,秀峰工商分局取缔了两家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娱乐场所,有关当事人被罚款。
“五一”期间,工商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检查中发现,陈某和刘某从2007年1月10日起,在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市工人文化宫3号楼(1—3楼),开设了一家俱乐部,从事卡拉OK等经营。
此外,丽君路22-6、22-7号门面未经批准,开了一家游戏机室,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入内玩耍,市民反映其中有很多是在校学生。丽君工商所接报,对该处进行检查。经调查,该游戏机室的确未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属非法营业。
对这两处非法经营场所,执法人员当场予以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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