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从5月1日起,西安各医院开始实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是追究领导责任或相关事件责任人的重要依据,媒体曝光也成为档案内容的来源。据了解,信用档案的内容按项次记录,每项次检查的记录内容包括:评价结论、良好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三个方面。
该信用档案是评估医疗机构、考核医疗机构综合目标管理、追究领导责任或相关事件责任人的依据,并向社会公示政务管理信息的内容和其他医政管理工作。档案内容由卫生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采集后,经审核后由主办人填写。
西安市卫生局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应参照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区域实际的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据悉,西安市卫生局出台该管理制度在我省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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