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5月5日电 (记者崔峰)今年70岁的哈尔滨市民张老汉去年6月,轻信了一家公司的宣传,将多年积累的30万现金投入公司赚“红利”。第三个月,当他再去公司取“红利”时却发现,公司早已经人去楼空。
据公安机关介绍,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利用投资者想快速致富的心理,以专卖、分红、返租、出让股权等方式,诱骗投资者投资。
为此,公安机关提醒市民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一是不为暴利所诱。集资诈骗无论花样如何翻新,目的都是以暴利为诱惑,动员投资者集资,投资者只要不存在侥幸心理,理性分析,很容易识破。二是不迷信。部分犯罪嫌疑人往往以政府支持、名人广告等为招牌,通过租借金融机构的办公场所等增加迷惑性,因此投资者不要盲目相信宣传,必要时可到金融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咨询其合法性,做到“理性投资、合法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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