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定一同志长子陆德整理的《陆定一晚年的几个反思》,一共十部分,其中第四部分是陆定一谈如何解决党内的腐败问题:
执政党的腐败,是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问题。列宁从建立苏维埃政权后,就一直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在党内建立专门机构,监督和解决党员干部的腐败。但是,有一个问题始终摆在这里:反腐机构也是党领导的,它要听从党的指挥,如果党的领导人甚至一把手腐败了,那么该由谁来管?对这个问题,列宁也始终没有提出解决的办法来。
靠“自律”解决党内的腐败,当然是个好的办法。利用党自身的力量和觉悟,加强自律,去克服贪腐。
从社会学和管理学的角度,光依靠自律,是不能彻底解决党内腐败问题的。反腐中,自己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达不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党的反腐问题,其“裁判权”和“监督权”,一定要放在外部。在自律的基础上,再加上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才能更上一层楼。反腐的效果好不好,也要民众说了才算,而不是自己。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下,权钱交易、权力资本化是个普遍现象,要增加反腐的透明度、增加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才能奏效。这种监督利大于弊,不要怕别人讲话。对于群众的意见和不满,不要压制,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学大禹(注:因势利导)而不要学他的父亲鲧(注:围、堵)。不管是好的意见还是坏的意见,都要妥善处理。对于执政的党,它掌握着全部的“政府资源”,所以一定要强化外部的监督和制衡,才能有效抵制腐败现象。
(徐水涯摘自《炎黄春秋》2007年第4期 陆德文)
目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其主要原因就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是产生腐败的内在原因和直接根据,是不合理的权力配置机制或权力结构。而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条件,则是指那些适合或者助长腐败现象存在和发展的必要的外在因素和间接原因。大致而言,这些条件可以分为政治条件、经济条件、文化条件和社会条件等。这里撇开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社会背景,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全面,以及制度不完善等复杂的环境因素(这些因素当然都属于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条件),仅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角度,探讨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两个综合性因素或者基本条件,即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现象的容忍度。徐光春:建设工程是腐败易发地干部筑牢防线
日前,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专门听取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汇报并讲话。他强调,重点项目建设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发展大计,事关工作全局,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和影响作用。各地、各部门、各有关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搞好重点项目建设,以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必须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一切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通力协作、多元参与的反腐败斗争格局,从而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