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通知》精神,石家庄供电公司将在5月8日至5月31日期间集中办理市内五区最低生活保障户清理核对工作。该工作结束后,石家庄供电公司将对最低生活保障户给予每年最高54元的用电补贴。
此项政策实施对象为长安区、桥东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及高新区2003年2月底和2006年底在民政部门在册的城乡最低保障户。优惠电价政策执行年限为2007年至2010年。具体补贴金额为:2003年2月底在册城镇低保户每年42元/户;2006年底在册城镇低保户每年12元/户;2003年2月底和2006年底均在册城镇低保户每年54元/户;2006年底在册农村低保户每年10元/户。
城乡最低保障户,可直接凭低保证办理;若无低保证的,需到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由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审核加盖公章。由石家庄供电公司抄表到户的低保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历史“电费通知单”、《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册证明》或《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到公司营业大厅办理补贴手续;未抄表到户的低保户,由总表或高压客户负责收集所供电低保户名单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册证明》或《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统一到公司营业大厅办理补贴手续。属于此次补贴范围的低保户,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营业厅、桥西营业厅、裕华开发营业厅、环城营业厅办理核实手续。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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