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冉晓虹实习生彭环范蕾)和朋友去洗了个桑拿,放在寄存柜内的钱包却不见了,损失超过1万元。昨日,张某委托律师要酒店先赔这笔损失。
去年12月4日晚10时许,张某带着朋友刘武(化名)到位于汉口永清街附近的某酒店洗桑拿、做保健,两个小时后,他们到寄存柜中换衣服,打开柜子时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张某说,自己的钱包内有4000元现金、银行卡等,刘武钱包内有2000元。
该酒店桑拿部郎经理说,他当即组织保安进行了排查,但没有结果,他随即报警,劳动街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搜查后仍没找到钱包。
次日早上8时,张某守在工行青山支行某储蓄所门口,等银行开门挂失,但却晚了一步,自己的银行卡已被人从新华下路一自动提款机上取走5000元。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取款男子居然一直侧着脸!酒店称,他们不认识该男子。
郎经理认为,酒店已提示说贵重物品请交前台保管,张某没在意,他自己也有责。而且,此事要等抓了小偷核对了赃款数目再说。
张某的律师严斯民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营业场所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义务。他说,酒店寄存柜是有钥匙牌给顾客的,双方构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酒店就应该保证顾客财物的安全。酒店应先行赔偿给顾客,然后再向小偷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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