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6日,黑龙江大兴安岭发生了震惊中外的特大森林火灾,上百万公顷森林被毁,数百人被烧死烧伤,损失和危害触目惊心,教训极为深刻。这一大火事件成为中国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分水岭”,经历阵痛的中国森林防火事业奋力前行,工作出现了重大转机。
行政强力推进 制度规范管理
20年来,我国加强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形成了各级政府负全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国务院领导多次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多次召开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发出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并批准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森林防火,层层签订责任状,分级落实领导责任、部门或岗位责任和包片责任,建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的还出台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3397个、成员6万余人,办事机构3525个、人员近2万人,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组织指挥体系。
法制建设方面也取得长足进步。国务院发布了《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了处置程序、工作职责和应急保障措施。各地相继制定了森林防火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以及火灾报告和野外火源管理等规定。建立并完善了预警响应、部门协作和灭火联动支援等机制。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指挥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全民参与 严防严管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关部门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发动全社会力量防控森林火灾。国家林业局先后发布了中国森林防火徽标、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并广泛征集和印发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各地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强化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林区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教育课,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防扑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
森林防火坚持以防为主,严防严管。各地确定防火期和森林防火戒严期,适时发布森林防火命令。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在村屯、油库、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护。重点林区严格管控进山入林人员。
火源管理也得到加强,防火期严禁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积极疏导野外生产用火,严格控制野外生活用火,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夯实基础 着力提高防扑火能力
雄兵在侧,处变不惊。实践证明,森林消防队伍是一支能征善战、敢打硬仗的队伍,在森林扑火中作用十分明显。我国现已建立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近1.6万支,共50万人,还有一支以森林防火为主的武警森林部队,全国形成了以地方森林消防队为主力军,以武警森林部队为突击队,以航空护林队伍为尖兵,以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林业职工和群众等为后备力量的森林火灾扑救体系。
森林防火基础工作的加强,提高了防扑火能力。据统计,2000年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以来,全国年均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火灾伤亡人数,比此前的30年年均值分别下降了35%、76%和78%。曾多次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黑龙江大平台、沾河顶子,内蒙古大兴安岭毕拉河、大杨树、南八局等重点火险区经综合治理后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上看,我国森林防火工作仍有待加强,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仍然不强,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威胁仍然存在。当前,由于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林区人为活动日益增多,我国已进入新一轮森林火险的高危期、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和火灾损失的严重期,森林防火工作任重道远。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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