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期间,绝大部分新闻都是和“黄金”有关的,诸如景区爆满,铁路和旅行社赚得盆满钵溢等等。而和“五一”的本色“劳动节”有关的新闻,我却只看到了两条,一是“中国劳动榜样变时尚,口号变成‘做自己的英雄’”(据5月6日新华网),二是“一线劳动者几乎都上班,黄金周保障谁的休息权?”(据5月3日《瞭望》)。
第一条新闻,报道的是一场名为“2007劳动榜样”电视选秀活动,选手都是“蓝领劳动者”。从电视上看,这些已经晋级到“北京总决赛”的“劳榜”们更像是一些电视明星,就连口号也从“奉献”变成了“做自己的英雄”。我相信,这样的选秀肯定会造就一些类似“超女”那样的“劳榜”明星的,而只要“晋级”到这样的层次,则“劳榜”们自然也就名利双收了。
不过,我想问的是:虽然少数“蓝领劳动者”可以通过在电视选秀活动中脱颖而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其他亿万劳动者的命运和生存状态能不能也因此得到改善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些“劳榜”明星确实就应该成为劳动者的学习榜样;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些“劳榜”明星们也就真的仅仅是他们“自己的英雄”而已,而不能算是劳动者的英雄。
遗憾的是,第二条新闻报道的内容,恰恰会让我们得出否定的结论。报道告诉我们,在“五一”这个专门为劳动者设立的节日里,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居然得不到保障,不仅如此,他们获得报酬的权利也同样得不到保障。
让人感到有一点“阴险”的是,虽然除了极少数幸运儿外,“劳榜”选秀活动并不能改变劳动者的命运,但整个选秀活动所传递出的暗示却恰恰相反,这就使整个活动具有了类似“摇头丸”的性质:它使参与选秀活动的劳动者感到兴奋,也使观看选秀活动的劳动者感到兴奋,但他们最终得到也仅仅是“兴奋”而已!
我们常说,劳动是伟大的,劳动是美丽的,劳动甚至是很“酷”的,但对劳动者来说,谈论这一切,要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自己拥有并且能够在实际上行使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其中最主要的是按照合理的比例分享劳动成果的权利,只有在这样一个前提下,高超的劳动技能才是有意义的———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更想看到的是,一大批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模范,并希望他们成为劳动者追捧的“明星”!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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