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瞭望》新闻周刊刊登文章指出,目前中国从上到下,干部民众,越来越多地从法治角度去理解和评判社会深刻变化、体制急剧转型和利益深度分化。但审判目前仍受到许多人为的干扰,审判独立是正途。
一位基层法院院长说:“有一次,县委书记向我打招呼,要法院对一个刑事案件判决轻一点,理由是为了保证地方经济的发展;我不能不听,钱袋子都掌握在党委政府手里,不听的话,会影响法院整体利益。
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法院垂直管理不一定是最好的模式,因为法官的孩子在地方上学、家人在地方工作,地方上要干扰还是照样可以干扰。现阶段法院的改革,应该着力在提高法官审判水平和增强审判透明度,比如中级及其以上法院的判决书都应上互联网,只有增强透明度,才能够促使法官廉洁。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说,法院不能像检察院一样变成上下领导关系,五四宪法确立的上下级法院的指导关系,以及由人大任命法官的制度,凝聚着第一代领导人的智慧。目前需要改革的是通过建立制度,确保法官独立审判,一是法官不能太年轻化,因为法官不仅需要丰富的法学知识,也需要丰富的生活阅历,要推迟法官退休年龄,法官退休年限可以放宽到65岁,尤其是法官紧缺的中西部年限可以推迟到70岁。二是法官独立审判要有职位保障,法官不能像行政机关一样,可以随意平调,挪位置。
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林来梵认为,垂直是行政系统的特点,法院垂直管理后带来的问题,可能会使目前的二级终审制变成一级终审制,会侵犯当事人的审级权利。目前法院的经费都是来自于地方,使得地方行政机关与法院关系过于密切。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是法院的设置应该使司法管辖区和行政管辖区交错。(郭奔胜傅丕毅)(来源: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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