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6日,海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财政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工作监督的决定,常委会将对市级财政性资金投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建设项目(包括生产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海门市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把今年确定为“项目建设年”和“城市建设年”,财政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数量多、工程量大、资金投入巨大。今年,由政府投资建设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共有19个,涉及交通、城建、水利、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总投资额约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10亿元。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工作监督的决定的规定,市政府将把全年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每个建设项目的详细投资计划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项目建设资金列入预算管理和监督范围,重点工程的招标、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决策等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参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等形式对全市的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和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监督。
(黄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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