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实行购销自行车实名登记制
本报记者 张亦嵘
城绵路是四川省绵阳市的一条繁华商业街,这条街上有大大小小的自行车行42家,这些车行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门楣上都贴着该市商务局、工商局和公安局制作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的标识。
这是记者近日随同公安部等6部门治理自行车被盗督导组来到绵阳市看到的。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永生告诉记者,这已经成为制度,不论是销售新车的车行,还是收购、销售旧车的市场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这条街上奔达车行的李姓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一张《绵阳市自行车销售实名记录表》,记者见表上需要填写的内容很详细,有购买者姓名、车辆品牌及型号、车辆成色(新车、二手车)、车架号、销货发票号码、购买日期、购买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记者问他:“来你这儿买车的人愿意不愿意填?”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卖的是新车,有个维修的责任,他不填,我们怎么为他维修?这也就是大家都愿意购车实名制的根本原因。”记者又问当地派出所警官:“群众拥不拥护这个制度?”警官说:“购买人实名登记,将来万一丢了车,警方找到后,发还有依据,大家就是从自己利益少受损失考虑也赞成呵。”
看了几个卖新车的店铺,都在实行实名制,记者又转到该市的旧货市场。
得月楼旧货市场有不少出售旧自行车的摊位,记者问7号摊位王姓老板,收购旧车需要什么手续?王老板从一辆电动自行车和车座下拿出了这辆车原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他购车时的发票及产品说明书,递给记者。王老板说,“我收车时,按公安、工商和商务的要求,必须留下卖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车子的发票,不然万一他这车是赃车,我不就成了收赃人?警察找上门,生意不就完了?这可开不得玩笑。”
这家旧货市场的另一位摊主说,市里对经营旧自行车的市场和店铺有制度,我们要是不执行,出了问题责任分不清。他说,登记看起来麻烦,但细细想来,确实保护了我们的利益。不然,收了赃车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裴帮利说,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取缔了13处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确认了7处合法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这就打掉了盗车人销赃的渠道,也打开了老百姓合法销售旧自行车的门户。“4月10日实行自行车销售实名制以来,我们要求社区民警定期去销售自行车的网点收取自行车收购、销售登记簿,这就为今后自行车销售信息化管理提供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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