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警力不足问题将长期存在 大规模增加警员短期内难实现
警力不足公安机关该向谁要
法制网记者 李光明
4月24日是安徽省报考公务员的最后一天,记者了解到报考警察成了热门。记者在采访时一些学生还向记者打探有没有今年招警方面的消息,有些报考者甚至将公务员考试作为招警前的一次演练。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公安机关普遍面临着警力不足的问题。诚然,警力的增加,直接和重要的参数就是万人警察占有率。但是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人员编制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在短期内很难大规模增加警察数量。
在安徽,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增人增编瓶颈还一时难以突破的情况下,力争在管理、警察素质等方面求得质变,从而大大提升了警力。
向管理要警力
池州市万人警察占有率大概是三点六左右,但该市刑事案件破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37个百分点。据安徽省统计局抽样调查,2006年该市群众安全感为96.73%,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9.22%,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7和5.2个百分点,进入全省前三名。
池州市公安局局长王迎春说,破解警力不足瓶颈的办法就是改变警务管理模式。针对警力少,池州改变了民警的值班备勤制度,对民警实行24小时备勤。市局和各分县局均加强了每日8小时以外和节假日的值班备勤。市局机关每天有30名民警边工作边备勤,随时可以调集100名民警和辅警参与处置突发事件。警务管理机制变化最突出的成效就是随时可以把有限的警力集聚起来,提高警务的效能。
但王迎春同时也认为,现有的公安体制架构基本在沿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办公模式,虽然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进行过改革创新,但不够彻底,只是“换汤”式的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提高警队的战斗力。
“旧模式在新形势下日益显露其弊端,”安徽省公安学院一位老师说,表现在配置警力不合理,机构分散,业务重叠。如在路上巡逻的警察,除了交警,还有巡警、派出所民警,三种警察分属不同部门,多头领导。而且以巡警的配置为例,市局设支队,分局再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具体巡务由中队负责。支队对大队进行业务指导,分局则对大队直接领导。支队、大队两级各有办公机关及机关警务人员,而且人数众多。
正是由于“指导”、“直接领导”,导致“说话的人多,做事的人少”,两级机关才有生存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才漂浮着大量的富余警力。这不仅导致公安机关内部存在大量的无效警力和负效警力,而在基层一线上的警力捉襟见肘,而且还可能滋长推诿扯皮的不良习气。这是由于过去有关部门只关注公安资源的投入和使用,而对结果和投入缺乏相应的成本观念造成的。
解决办法是走“管理强警”之路,立足现状,从社会管理、内部管理、人的管理三个层面,在有限警力现状下,整合警力资源,促使警力有效下沉,从根本上提高整体战斗力,确保警力效率最大化。这位老师举了两个例子:海南省儋州市尝试通过调整警务机制来整合有限警力,组建交巡防暴警大队之后,改变了“巡警不管交通,交警不管治安”的弊端,达到了“一警多能,节约警力”;广东省深圳市推出的“巡所”一体化模式,为基层派出所增加近百分之一百的警力。
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周勇说,一味将增加警察数量看作解决警力不足的惟一途径是不现实的。而且,警察数量并非是制约警力的惟一因素,在警察素质、科学用警、领导者的素养等方面仍蕴含着很大的警力潜力。综合开发警力资源,实现警力资源重组优化,建立一个高效灵敏、指挥畅通、一呼百应的整体联动机制,在当前是解决警力不足的重要途径。安徽一些地方通过在体制上“瘦身”,将业务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警种和机构进行职能整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向素质要警力
“突破警力不足的瓶颈,需要在增强民警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向素质要警力,向能力要战斗力。”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祝安说,当前很多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一方面是缺警察,更重要的是缺素质高、能力强的民警。因此,提升警力还需提高现有民警的整体素质,挖掘每一位民警自身的潜能。严把“入口”,从源头上提高“新鲜血液”质量,对公安队伍实行“提纯”。防止民警充实基层后出现“走读”现象,防止再次出现机关化倾向,保持基层警力充足。此外,还要为广大民警创造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在政治荣誉、职级待遇、提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解决民警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消除民警其他顾虑,警力在无形中就增强了。
一位公安机关领导很形象地举例说明了管理在提升警力上的杠杆效用和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警力的运用好比一个家庭几口人,如果大哥忙,兄弟还可以过来帮忙,大家分担,很快就把事情办完。但是,现在的公安机关部门之间不是兄弟关系,好似邻里关系,邻居帮忙与否不是义务,而是出于自愿。
向综治要警力
“公安机关绝不可能‘包办’社会治安,民警是有限的,但警力可以是无限的。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向社会要警力,向群众要警力。”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程李明说,综合治理这个平台无疑是凝集民力,释放“警力”的最好平台。
马鞍山在这一理念下获益很大。该市有一家国家特大型企业马钢公司,公司所占范围达40平方公里,点多、面广、治安状况复杂,仅专门偷盗马钢的“铁耗子”就有数十人。面对这种状况,马鞍山警方先是依托综治部门对混乱地区进行整治,再就是盘活马钢公司的保安力量,将马钢区内交通管理、治安防控、处置简单的打架纠纷等委托给马钢的综治、保安部门行使。仅马钢一千六百多名保安人员,就让公安“借到”了大量警力。
近年来,警力在全国处在后位的安徽省一些地方,通过综治这个平台释放出能量很大的准警力。一些基层所队推出了居警共建、街所共建、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新的警务形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铜陵市区的20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了24名社区民警和40名综治协管员,由综治协管员处理日常警务,紧急警务等需民警到场处置,综治协管员会及时通知民警,解决了社区民警无法全天候守在社区的问题,优化了警力。
该市警方在日常治安防控上也向群众“借”警力。他们在市区建立了两级巡逻体系,第一级在主干道上实行车巡,日常由特警支队负责。第二级则由市区派出所民警带领综治办出资聘请的专职治安巡逻队在辖区内街巷进行巡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综治走的是“专群结合”之路,正好为基层解决警力不足提供了很好的通道。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思聪说,综治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公安机关,他们不能停留在承担综治职责的单项思维,应该寻求综治的反作用力,来推动公安工作,提升警力。当前各地都在整合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形成以基层政权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队伍为依托,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城乡一体、反应迅速、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上技防能力的提高,这些都为警力“嫁接”社会之力、群众之力,提供了可能。合肥4个城区和10个街道出资成立了15个专业治安巡逻队,队员达七百六十余人。“而要投入这么多警力是不可能的,有了这些巡逻队效果同样明显”。
向聘用要警力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李民真在年初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说,警力不足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公安机关所有的警力需求不可能都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有些非执法岗位的工作,可以聘请一些辅助人员。如在北京街头的交通协管员、一些地方聘请的文秘等。聘用人员更主要的是专业人员,比如计算机的软件编程,就不一定非得录用为人民警察。这是节约警力,利用社会人力资源,也是世界各国警察部门一个通行的做法。
“从狭义上讲,警力是指政法民警尤其指公安民警的实力。而从广义上讲,警力包含从事公共安全控制的国家警察力量以及在其指导和组织下的社会治安力量,包括政法干警、保安员以及能够为社会治安服务的一切社会力量。”安徽省警官学院警察系主任潘家永说,如果内勤使用社会招募的技术人员,并将警察的部分服务业务交由社会其他组织来履行,至少可以节约近三分之一的公安资源。
向减负要警力
潘家永认为,另一个释放警力的途径就是削减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功能,通过从不必要的“服务”中解放出警力。当前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功能,正在偏离公安机关的任务要求,全社会的服务功能有向公安机关集中的趋势。一方面,有些地方提出“有困难找警察”,无形中使警察成了“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从某种程度上看,牵制了公安机关投入对社会治安控防的大量警力。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行政领导错误理解公安职能,动用警力从事一些非警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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