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街头到谈判桌
——美国劳工运动发展的一点启示
小 夏
五一国际劳动节起源于美国,从19世纪后期就陆续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劳动节,是劳工阶级组织各种游行庆祝或者示威抗议的日子。但是唯独美国人不纪念五一。
美国的劳动节体现了美国劳资关系的重要本质。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劳工运动经过了从意识形态主导到经济利益驱动、从崇尚暴力对抗到主张对等谈判的过程,而劳工阶级本身也经历了从无产阶级到中产阶级的转变。同时,劳工运动从制度外的抗争者逐步演变成了制度内的分享者。
劳动节起源及其含义
五一劳动节和9月的劳动节都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这两个纪念日分别代表了美国劳工运动中的不同倾向:社会主义与工联主义最后成为劳工运动的主流。
1882年,美国最早的全国性劳工团体劳动骑士团选择9月5日那天在纽约市组织游行,显示劳工组织的力量。两年之后,劳动骑士团通过议案,决定每年都在9月初举行这样一次和平的庆祝活动。这就是9月劳动节的最早由来。
1886年,配合推动8小时工作制的立法,美国和加拿大的一些劳工团体决定在5月1日举行总罢工。不过,拥有70万会员的劳动骑士团虽然对这次罢工持反对态度,但是该组织的地方分支以及成员也积极参与了罢工和示威活动。5月3日,芝加哥一家机械厂的罢工者在“阻止非罢工者进入”的纠察线上与警察发生冲突,造成4名工人丧生。第二天,当时在工人运动中颇有影响的无政府主义者在芝加哥的干草市场组织集会示威。当警察前来干预的时候,有人往里扔了一颗炸弹。结果,警方立即开火。在冲突过程中,7名警察以及至少4名示威者死亡,许多人受重伤。事件过后,世界社会主义和劳工运动中不断出现呼声,要求纪念这个血腥的日子。1889年7月,第二国际通过决议,宣布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
也正因为担心五一纪念会成为暴力活动的标志,克里夫兰总统赶紧在1887年宣布支持劳动骑士团的提议,将9月第一个星期一定为劳动节。1894年,国会通过立法,劳动节正式成为联邦政府的法定节日。
9月份的劳动节及其代表的工运传统很快被美国劳工普遍接受。在1920年代,人们或许还能偶尔在五一期间看到劳工和社会主义团体的小型集会,甚至能听到《国际歌》。但是在今天的美国,五一劳动节及其代表的美国劳工运动史上暴力的一页早已被人淡忘了。
工联主义和社会主义
当芝加哥干草市场惨案发生的时候,西方的劳工运动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在欧洲,劳工运动中最为流行的是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这两种思潮的根本相通之处在于,认为必须对社会制度进行根本上的改革甚至革命,无产阶级才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政治平等、经济公平、社会尊严。无政府主义者推崇暴力行动,开展了许多暗杀、袭击之类的暴力行动,不过他们的成员多是一些激进的年轻人,缺乏大规模的组织能力。社会主义者的行动则要普遍而有效得多。这段历史中国读者很熟悉,无需赘述。
上述两种思潮随着大量欧洲移民的到来而传入美国。欧洲形形色色的政治团体都纷纷在美国建立了自己的分支。犹太人、爱尔兰人、东欧人的移民团体中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组织尤其盛行。但是,这些组织在聚会的时候,领导人往往是来自移民国家的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参与者多数还是在说本民族的语言,他们的思维也依旧不脱欧洲的底色。在美国这个民族大熔炉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外国色彩浓厚的组织也开始在政治上褪色。
更重要的是,那些从欧洲移植来的政治主张到了美国之后很快便水土不服。与人口稠密、民族众多,并具有长期封建等级传统的欧洲不一样,新大陆土地广袤,充满机会。19世纪后半叶蓬勃兴起的工业革命使得工业和城市地区的人力资源供不应求。工人的劳动条件虽然艰苦,但是平均收入比旧大陆多两三倍以上。同时,西部边疆的大规模开发,包括金矿的发现以及政府无偿分配土地,又吸引了许多人前往。沉浸在“美国梦”中的劳工阶层因此对暴力革命、重建政府、改造社会之类的政治主张并没有多少兴趣。
劳动骑士团以及后来建立的美国劳工联盟遵循的都是工联主义的路线。这条路线从19世纪末期开始逐渐成为劳工运动的主导。
工联主义思潮(trade unionism)最早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工联主义者主张在不改变现存政治经济制度的前提下组织工会,用集体的力量为劳工争取更多的经济权益和政治影响。他们认为,雇主与雇员之间有一种皮毛依附的关系,双方存在共同利益。雇员可以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来达到在现有经济框架下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让雇主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群体,避免出现罢工怠工甚至暴力之类影响经济稳定的突发事件。
美国的土壤极为适合工联主义的发展。这个移民国家的劳工阶层与雇主阶层一样,绝大多数人对自由资本主义及其自由雇佣制度深信不疑。除非冲突到了极端的地步,否则工会的领导人与会员都奉行与雇主“双赢”的信条。而美国人对司法制度的信心,也推动了劳工阶层更多地愿意遵循法律与和平的手段去促进自己的利益。
谈判桌上
虽然工联主义是美国劳工运动中的主流思潮,但是工会也进行了60多年的斗争,才在30年代罗斯福新政期间从法律上争取到与雇主在谈判桌上的平等地位。在这之前,工会最有力的手段只有罢工,而且发生过许多大规模的流血劳资冲突。自从集体谈判成为法律以来,美国的罢工事件不断减少。如今,只有不到2%的劳资冲突导致罢工,超过98%都是在谈判桌上解决的。
劳工集体上谈判桌的方式有一套法律以及工会的制度程序。
一个单位或者行业的劳工如果希望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首先就必须要成功地组织工会。单个雇员可以去和老板讨价还价,但是若要集体前往没有工会就不行。组织工会则要通过一套繁琐的登记和秘密投票程序,在获得超过50%的潜在工会成员同意之后,再经过国家劳工委员会的批准。
当美国的工会领导人到亚洲国家去访问的时候,他们经常用的一个字让亚洲人大惑不解:谈判单位(bargaining unit)。亚洲国家的工会,普遍包括了单位里几乎所有雇员。美国的工会中,只有非管理人员才能进入工会。因此,工会与资方谈判的第一条,便是什么人属于管理层。资方经常为了降低工会的势力而将带班的工头或者负有少许管理责任的工人都算入管理层。
工会一旦组成,就要开始与资方谈判了。资方会派出管理层的代表和律师,劳方则会派出职业的谈判代表以及单位内工会的代表。整个谈判主要在资方的律师和工会的代表之间进行。这些职业谈判代表是工会的雇员,不属于该单位,因此也就避免了日后被老板穿小鞋的麻烦。但是,工会提出的条件却并不是代表说了算,而是由工会会员投票通过。
如果劳资双方谈不拢,工会代表就必须回到会员那里去,将资方的条件转达给会员,经过会员同意之后才能提出新的妥协方案。
如果最终劳资双方无法达成妥协,工会会员就要投票决定是否采取“工业行动”,包括罢工、怠工、示威等方式。罢工和示威比较容易理解,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怠工。美国法律不允许明显的怠工,因为这违反了雇用合约。但是,雇员可以“按照规矩工作”(work to rule),也就是说只完成工作的最低定额。怠工还包括拒绝加班。
即便是采取工业行动,工会最终的目标都是让资方回到谈判桌上。那种不惜代价要将雇主拖垮的事件极为罕见。
美国的劳工运动在大约150年的发展过程中,从一个制度外的对抗性力量逐步成为制度内的建设性组成部分。到了21世纪,美国制造业辉煌不再,美国的劳工运动也重新面临着如何转变为全球化经济的建设性力量的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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