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未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将缴纳树木赔偿费10倍的补偿费。
日前实施的《天津市城市树木赔偿和补偿费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市外环线以内中心城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市开发区、保税区、市高新区的建成区,其他区县建制镇的建成区以及面积2平方公里以上的独立工业区内的花草树木赔偿和补偿费的管理。
部分城市树木赔偿费标准
落叶乔木
胸径5(含)厘米以下每株100元
胸径26-30厘米每株1500元
胸径31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基价增加100元
常绿乔木
高度2米以下每株200元
高度大于5米小于或等于6米每株1500元
高度6米以上每增加10厘米基价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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