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不是没有贫富差别的社会,更不是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但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要有一个比较合理的社会结构。在最低水平上,这个比较合理的社会结构至少包含这样几层意思:中产阶层占有一个相当的比例;社会的下层有一个过得去的生活空间;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相对畅通的社会流动渠道。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中等收入者不能占一个较大的比重,两极分化的社会结构将会是不可避免的,贫富悬殊的问题也是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
但客观地说,中国的中产阶层发育得还相当缓慢。除了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之外,中产阶层还是踪影难觅,中等收入者在整个社会中所占比例还很小。
从根本上说,中产阶层的发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有关,比如产业结构、受教育水平等。我认为,一种现实的可能性是,可以考虑将技术熟练工人作为支撑一个以中等收入者为主的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这是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结构空间。
在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时,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要防止社会上层过多地占有资源,从而限制中产阶层发展的空间。在当前,尤其需要防止中产阶层成为调整贫富差距的牺牲品。
在近年来出台的调节贫富差距的政策措施中,中产阶层有可能成为调节贫富差距的牺牲品。从国际上看,在过去的几年中,中产阶层生存状况的恶化已经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甚至忧虑。“中产阶层的消失”、“中产阶层的蒸发”等字眼,甚至成为文章的标题。一位日本经济评论家尖锐地指出:“所谓经济复苏,是大企业和富有者阶层的盛宴。大多数工薪阶层不仅没有享受到加薪,反而增加了社会保障费和税金的负担,他们不可能感受到经济的好转。”
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有人这样描述:学历不再保证工作机会,薪资成长被上升的物价侵蚀成负数,象征稳定的自有住宅成为奢望的空中楼阁,中产阶级抓不到任何上升的希望,开始觉得向下流动,成为许多社会共同的痛苦。于是很多人在问:“我还是中产阶级吗?这个社会还有中产阶级吗?”
在目前情况下,还需要防止中产阶层成为所谓仇富心理的替罪羊。周晓虹教授认为,中产阶级是一个直接和社会底层接触的群体,比如律师、医生、公务员等,底层的人要打官司、看病、办事,要接触这些人。如果一个律师打官司获益5万,或一个医生收了3000元红包,那么在草根阶层看来,这些都是直接造成他们对中产阶层不满、抱怨的原因,而这显然要比富豪的一个商业行为赚百万千万更易被草根所觉察。而真正的精英寡头化现象,草根未必能够迅速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中产阶层是仇富心理的替罪羔羊。以上的这种倾向无疑是值得警惕的。但其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中产阶层要成为安身立命的一个阶层,也需要以整个社会结构的优化作为条件。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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