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我省现行的143部政府规章,哪些已经失效需要废弃,哪些与国家法律不一致需要修改,省政府法制办请您提建议或意见!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已将143部政府规章目录公布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和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上。
根据国务院要求,我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日前全面启动,10月底结束。我省此次政府规章清理范围包括省政府、西安市政府制定公布、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包括以政府文件形式公布的政府规章。清理原则为:规章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替代的,要明令废止;规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规章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部门规章与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要将处理建议送省政府法制办,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报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处理;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要将处理意见送省政府法制办,由省政府法制办报省政府研究处理。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已将我省现行的143部政府规章目录公布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www.sxzffz.gov.cn)与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提出修改、废止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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