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占江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五一”黄金周里,我们去了一些地方旅游。结果发现一些景点在门票销售上很不规范,乱相多多。就在5月4日,由于天气甚为炎热,我们一大家子计划带小孩到北海公园划船散心。但在买票时,却发现门票已经变成了20元一张。
相对于其他景点动不动就上百的票价来说,这20元确实不能算贵,但我们感觉还是相当别扭。因为对于我们来说,白塔原本并不在我们计划旅游的范围之内。一是我们以前早就看过了,二是今天大家都带着小孩,很难攀登上去。也就是说,对于我们来说,如今这每张票里,俨然有10元纯粹是白搭的。
近年来,全国各地像这样或明或暗地将景点门票进行捆绑打包式销售的,绝对不止北海公园这一家。早在去年,由于不满中山陵园景区将原先分别包含中山陵、明孝陵等多个景点的门票归并为一张门票的做法,江苏南京一市民就一纸诉状将南京市物价局告上了法庭,起诉这种“打包门票”涉嫌捆绑销售和强制消费的行为,结果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舆论支持。如今,在全国的首都,竟然也出现了这种捆绑打包式的景点门票销售,其意外程度委实有些让人难以理解。
当然,如今一些景点之所以这样做,确实有一些不得已的理由,比如其景点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但问题在于,这样一种将门票进行捆绑打包式销售的方式,其本质上已经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第9和第10条实际上早就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不难发现,这样一种将景点门票进行捆绑打包的销售方式,显然是在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让广大消费者强制消费自己也许并不想消费的内容。
更何况,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明确规定,公用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不得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而像北海公园这样一些具有公共性质的景点,其票价的制定以及销售方式,本身就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公益性,而不是强制消费者消费实际上并不需要的内容。因此,对于如今这样一些公共景点捆绑打包销售门票的行为和现象,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坐视不顾,无动于衷。
遗憾的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某些政府部门对于这些问题显然并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要知道,北海公园本身就在北京较为核心的地段,每天前来旅游的人员何止是成千上万。但对于这样一个有着很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公然捆绑销售门票的做法,有关方面并没有加以及时的制止和干预,而是任由其在“五一”黄金周期间让消费者难受。也就是说,在这样一些公共景点捆绑打包销售门票的行为和现象的背后,我们看到了一些政府部门监管缺位。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这种行为,关键还得相关政府部门本身尽可能摆脱地方经济利益的束缚,真正严格依法办事。惟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尊重广大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维护法律应有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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