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5月9日电据潍坊日报报道日前记者从潍坊市总工会获悉,为完善女职工维权机制,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今年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定工作。
据介绍,女职工权益保护内容包括:劳动权利,如劳动就业、同工同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待遇等;特殊利益,如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妇科疾病普查、生育待遇等;另外,还有女职工的政治、文化、教育、发展权利,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晋职晋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
根据行业、地区等不同条件,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可采取不同的形式:单独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签订区域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行业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潘来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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