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胡春艳)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对外服务公司主办的“赴日签证事务座谈会”上获悉,根据日本国法务省入国管理局最新“出入境管理与难民认定法”修正案规定,从今年11月23日起,16岁以上外国人入境日本时,需提供正面照片,登记个人指纹。
日本国驻华使馆官员介绍,按新修正案规定,今后外国人入境日本时,必须提供指纹和脸部照片等“个人识别信息”。这与2004年1月美国开始实施的US-VISIT制度类似。不同的是,日本不对签证申请人采集生物特徵即扫描指纹的措施,只在外国人入境时登记指纹。
作为例外,以下外籍人士可以豁免:
1、在日韩国、朝鲜人等拥有“特别永住权”的人;
2、未满16岁者;
3、因外交、公务来日者;
4、应政府邀请来日访问者。以上豁免者以外的人,若入境时拒绝提供指纹及脸部照片,将不被允许进入日本。对于法务大臣认定的恐怖主义者,相关部门可将其强制驱逐出境。
“这是一个直接与日本国驻华使馆签证官员对话交流的绝佳机会。”天津市对外服务公司总经理赵剑岭告诉记者,此次座谈会吸引了本市近百家知名内资、日资企业代表,以及赴日留学及劳务等相关机构参加,“大家非常需要这样一个平台,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日本使馆官方对签证的最新政策和要求的权威解读。”座谈会的气氛非常热烈融洽,同时日本使馆官员非常热情地现场解答代表们的提问,帮助大家规避办理签证中的误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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