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5月9日电(王刚王瑛)广西南宁市14岁少年白日翻墙入邻家,行窃败露后杀心大起,用利器朝年过六旬的老汉要害部位连戳数次,恐其不死,又用铁条戳击老汉头部、颈部多次。南宁江南区法院近日判决此辣手少年有期徒刑12年,赔偿死者家属46653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1992年出生,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人。2006年10月18日10时许,年仅14岁的刘某趁邻居李老汉家中无人之机,翻墙入室盗走人民币55元,正欲离去之时,被回到家中的李老汉发现。为防止李老汉将其盗窃行为告诉他人,刘某遂起杀心,趁李老汉进入房间检查是否有物品被盗时,用随身携带的铁锉尖端朝其头部的左、右颞部及枕部猛戳数下。见李倒地后仍能动弹,刘某又拿起房间内用于顶门的铁条朝李某的右枕部击打一下,后又朝李的颈部连戳两下。随后,刘某欲将已经不能动弹的李某藏到房间的木床底下,后因其力所不够并担心被李家人发现其而急忙逃离现场,若无其事地到鱼塘边清洗身上的血迹,并回家换下作案时所穿的衣物。
当日中午,刘某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老汉系颈部受外力作用致气管破裂、颈部组织出血,致血液进入呼吸道及肺脏而造成窒息性死亡。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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