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8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孙慧丽选稿:顾卓丹21岁的外地农民肖某伙同他人抢劫、盗窃了价值108万余元的铜质阀门。记者今天获悉,肖某被丰台法院以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5万元。
2006年5月3日19时许,肖某、谢某(另案处理)伙同他人驾车到丰台区郑常庄一院内,撬锁进入一家仓库,盗窃各种型号的铜质阀门3万余个,经鉴定价值50万元。
2006年5月30日凌晨1时许,肖
某伙同他人持砍刀、仿真枪等物到郑常庄一个市场仓库,将值班保安员挟持到房山区后,抢走铜质阀门2000余只,经鉴定价值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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