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焦磊李海菊)5月9日下午,记者在衡水市“限期取缔市区内客运三轮车工作动员大会”中获悉,依照“无情取缔,有情操作”的原则,在5月10日开展市区内客运三轮车的取缔行动,并计划在6月10日之前完成。
市区客运三轮3000多辆
据了解,截至4月16日,衡水市市区内客运三轮车拥有量已达3238辆,其中机动三轮车3063辆,人力三轮车175辆;客运三轮车从业人员中,市区户口的2816人,市区以外的422人。为加强对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由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财政局等12个部门和桃城区、开发区组成。
将由衡水市城建监察支队、公交派出所对客运三轮从业情况重新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登记,广泛征求对取缔客运三轮车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归纳。劳动、民政、残联、社区等有关部门根据所征求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配套政策,最大限度地予以妥善安置。
取缔采取层层承包制
会议决定由限期取缔市区内三轮车客运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登记在册的3238名客运三轮车主实行层层承包责任制,全部落实承包人员。
有原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客运三轮车主人数确定分包人数,明确责任和任务。没有原工作单位的,由桃城区政府和开发区、衡水湖管委会负责,将辖区内的客运三轮车主按照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居)委会进行划分,从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居)委会中抽调人员,分包辖区内所有客运三轮车主,明确责任和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
另据了解,要把坚持“以人为本”贯穿于取缔工作的全过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出台优惠安置政策,对退出市区客运市场的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本人同意安置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符合城乡生活最低保障标准的,优先纳入低保。财政部门要确保收购所需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在对市区内客运三轮车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估作价后,自公告发布起,对符合条件的客运三轮车,要本着车主自愿的原则,在限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以方便客运三轮车主为宜)由城管、交警部门负责收购,当场给付收购资金,日清日结,对有《出租证》的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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