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籍司机余江右耳被人砍下
都昌人余江的右耳朵不见了!他用伤痕累累的手指着自己肚皮说:“耳朵被医生种植在肚皮里,等待器官恢复后再移植。”
这是记者8日在鄱阳县一宾馆内见到的情景。与此同时,被鉴定为重伤乙级、7级伤残的余江又投诉称,他被打残后,鄱阳警方并未对行凶者实施有效抓捕。事发后,家人为给他治伤,已经举债10余万元,由于无钱医治,目前面临停药。
司机余江缘何被人打残?8日,记者赶赴鄱阳县调查。
司机被砍残 右耳离断
8日,在鄱阳县一家宾馆的临时病房内,记者见到了浑身伤痕累累的余江。只见他右耳已经被切掉,右手手臂、手腕处有两条十余厘米长的刀伤,左手臂也有一条长长的刀疤。
鄱阳警方的案情记录显示,2006年8月4日19时许,都昌籍24岁司机余江,驾驶赣GB0649中巴车行至鄱阳县高速路口时,在自己的中巴车上被人用刀砍伤全身多处。
余江心有余悸地回忆说:“当时,两个人在高速路口强行拦停我的车,一人手持消防斧,一人提大砍刀,两人二话不说上车就砍。”一刀下去,余江的右耳被切了下来。
浑身是血的余江从地上拾起自己的右耳后,痛晕了过去。余江随即被送至附近一家医院治疗,当晚又从鄱阳县被紧急转送到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8月7日,又转至武汉同济医院附属协和医院,于8月28日出院。
九江市一医院在接诊后“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疗”,病例上写着:“(余江)双上肢多处刀砍伤,并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双外耳刀砍伤,右外耳完全离断,左外耳裂伤,失血性休克。”
武汉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诊断为,右耳外伤后伴坏死;右上臂桡神经损伤,右前臂正中神经尺动脉、屈肌腱损伤,右手垂指垂腕,右手尺半指麻木不能屈曲。
江西九江司法鉴定中心2006年11月6日为余江出具的伤势鉴定书(九司鉴中心2006临鉴字第11-9号)显示:“一耳缺失,右手垂指垂腕,腕关节功能不全,伤情程度为重伤乙级,伤残等级为七级。”
余江的右耳被砍掉后,由于部分组织细胞已坏死,无法立即缝合,医生将余江的右耳轮种植在其肚皮内,培植数月后再取出,看看能否缝合。目前,余江的右手神经损伤无法举起。
事发后行凶者迟迟未归案
对于这起发生在鄱阳县境内的恶性治安案件,鄱阳县辖区派出所、九江市公交公安分局、鄱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先后介入调查。最后,案卷统一移交给鄱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
余江的父亲余前贵告诉记者,儿子被砍伤后,辗转几家医院治疗,目前已经落下了残疾,右手已没有力气,右耳朵还在肚皮里。为了治疗儿子的伤,余家四处借款,已经欠下10余万元债务,无力继续为儿子医治。但鄱阳县警方时过这么久,却未实施有效抓捕。
砍伤儿子余江的嫌疑人蒋某、余某均为鄱阳县当地人,余前贵称,有人曾经在街上看到过蒋某、余某,但警方却不抓人,他听说其中一人与鄱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名负责人有亲戚关系。
记者从九江、鄱阳两地警方了解到另一事实:就在“8·4”鄱阳案件发生前几个小时,鄱阳县司机刘通在九江市长途汽车站被都昌司机打伤。
当时,刘通驾车进入车站后,与都昌司机发生口角。原因是双方因为利益之争互相扣车,双方随即打成一团。打斗中,刘通身体多处受伤。先经鄱阳县警方鉴定,刘通为“重伤乙级”。都昌司机认为鉴定结果不公正,申请重新鉴定,刘通后又被鉴定为“轻伤乙级”。
余前贵则称,儿子余江并未参与打刘通事件。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嫌疑人蒋某、余某,一个为司机,一个是售票员,均为鄱阳县人,经营鄱阳至九江班线。
鄱阳县警方:将全力缉拿犯罪嫌疑人
对于伤者家属指责警方“办案不力”,鄱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称“并非如此”。他说,家属要警方及时捉拿行凶者,心情可以理解,但警方并非没有去抓,只是嫌疑人一直躲避。
负责办理此案的该大队副教导员刘波称,伤者家属到处投诉,说他是嫌疑人之一余某的姐夫,根本是无稽之谈。并称,“鄱阳县警方也经常到蒋某、余某家抓捕,但就是见不到人。”
刘波称,警方正积极参与此案调解,希望鄱阳方面司机先给余江垫付医疗费,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记者质疑,既然以刑事案立案,伤者属重伤乙级,何以能调解了结?刘波表示,警方将全力缉拿犯罪嫌疑人。文/图记者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