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同伙装着试戴钻戒,另一同伙把扇子放在柜台上作掩护,然后将钻戒盗走。昨日,江北区法院对其中一名盗贼作出判决。
法院介绍,刘传利、罗珍彦(另处)、秦文波(另处)等常常在一起进行盗窃。去年5月5日晚上8时,他们商量之后,从侧门进入商场,来到周大生珠宝专柜。
当年9月,刘传利与同伙用类似的方法,从南岸区浪高金祥珠宝行盗走价值3308元的铂金项链一根。
昨日,江北区法院对刘传利作出判决: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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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利 | 秦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