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听见没有,耳朵聋了”、“这事儿我们管不了,你爱找谁找谁去”,今后,民警与群众讲话时爱搭不理或者说话有带脏字等言行的,经查实将受党政纪处分。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民警的工作作风,规范民警个人行为,树立良好的民警形象,北京警方从今年4月起至7月,在全局窗口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杜绝群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专题教育活动。
有句俗话说得好:“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是因为,作为人与人之间彼此交流沟通的桥梁,语言往往有着颇为微妙而直接的作用。一句温馨暖心的话,往往可化干戈为玉帛,化阴霾为彩虹;一句尖酸刻薄的话,则足以使人心灵蒙上阴影,矛盾由此产生,事态因此扩大,继而酿成原本不应有的悲剧。
尤其是对于那些集中行使国家执法职能的执法人员来说,其执法用语的规范、文明程度,更是有着直接而重要的社会影响。正所谓“徒法不能以自行”,任何法律都必须靠具体的人来执行,法律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也就必然要求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这就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具有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的精神,更需要时刻注意、讲究执法用语的规范、文明程度。从某种程度上说,得体、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不仅直接反映了执法者本身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和感情,而且往往直接关系着人民对执法机关的主观认知,关系到具体的执法效果。没有人会喜欢那种动不动就满口粗话、态度生硬蛮横的执法者。
遗憾的是,正如调查所显示的那样,在各地的具体执法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动辄出言不逊、说话尖酸刻薄,甚至开口骂人、恶语相加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虽然,这其中有一些是因为执法者长期接触各种复杂的利益群体,经常处于诸多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之上,尤其是日常执法内容的相对繁杂和重复,易使其心情焦躁、烦乱,执法用语也就可能情绪化。但从根本上来说,这种情况的出现,关键还是在于一些执法者自身没有真正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因此,这就必然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规范执法用语。
从这个角度来看,北京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这种集中规范执法用语的活动,不仅有着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更是一种切实推进执法文明的积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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