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山《山西青年报》记者张伟)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工商局了解到,自2004年以来,山西省发生17起非法集资案件及线索,涉及全省7个市,涉案金额达52.6亿元,参与人员两万余人。
在目前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例中,不法分子有的以生态环保、绿色产业、植树造林为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业务;有的以支付高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
据了解,山西省工商局已于8日发出严打非法集资广告的通告,叫停“名为代客理财,实为吸引违规资金入市炒作”等11种非法集资广告。工商部门警示公众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轻信暴富的鼓吹,并特别提醒市民,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由此造成的损失国家不可能代偿(即“买者自负”)。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债权债务清理后,责任人的剩余资产不够返还出资者出资的,只能就所剩余的资产在出资者之间按比例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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