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成立工会和开展工资谈判方面,国外工会是如何与跨国公司打交道的”、“谈判陷入僵局怎么办”、“一些发达国家的工会组建率和集体谈判的覆盖率并不高,像美国只有两成左右,工人的权益如何维护?”全国总工会和国际劳工局9日首次在南京召开工资谈判研讨培训会,会上,全国部分地区的工会干部不停地发问,“接招”的是国际劳工局的两位劳动关系和社会对话专家,菲律宾的艾尔萨和韩国的李昌徽。
艾尔萨说,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工资集体谈判正成为全球潮流。因为仅仅依靠劳动合同,工人力量仍太弱。就业需要使得工人无法获得与雇主地位平等的合同。无理的高工资会造成企业竞争力的下降,进而间接损害工人利益,同样,太低的工资也会造成工人频繁离职。因此,有必要找到工人和雇主的利益平衡点。
据李昌徽分析,目前国际上工资集体谈判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单个企业的谈判,这种模式在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较多,好处是劳资双方的谈判符合企业特殊情况,谈判灵活;弊端是会造成同类企业之间的差距,比如同样是谈涨工资,有的企业谈得高,有的谈得低,时间一长,差距就出来了。所以,有的国家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会由国家确立全国工资指导线。二是企业在上级工会专业人员辅导下进行谈判,这种情况美国最典型,好处是企业间工资差距会缩小,因为上级工会希望使同行业企业谈判成果接近。但是,企业基层工会的积极性需要加强。三是工会和雇主在产业层面进行谈判。目前欧洲大部分国家都采用这种模式。好处是行业谈一次就可以了,从而节约了成本,企业还避免了谈判不顺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利之处是缺乏对每个企业的灵活性。
李昌徽说,从全球范围看,上述三种模式在一个国家经常共存,但趋势是谈判权利向单个企业的下放。因为同样是工资涨10%,大企业可以承受,而行业内的小企业可能不堪重负。
据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工资协商处宋琦介绍,全总和国际劳工局共同组织的培训,目的是借助国际资本和师资力量培养我国的工资集体谈判专家。江苏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面,特别是区域工资集体协商辅以单个企业专项协商的做法,把行业的共性和企业的个性结合在一起,效果很好。
南京圣韩玻璃有限公司工会顾问、工会问题专家施志刚,听课之余对记者说,国际劳工专家的培训,令人眼界大开,特别是对欧美工会进行工资谈判的介绍,对国内这项工作的开展很有启发。
有意思的是,培训会上,人们还进行工人、雇主的角色分配,模拟了一次工资谈判。 (吉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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