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两条香烟就为罪犯行方便
河北兴隆县看守所一干警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王新友 通讯员 谢福民) 收下两条香烟,身为公安干警的吴春明就多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又发现他私藏弹药。
2006年3月,兴隆县一黑恶势力团伙被查处,其主要犯罪成员吴国臣被羁押在兴隆县看守所。同年6月,吴国臣的女友王翠伶找到看守所带班干警吴春明,请求对吴国臣给予关照,并送吴春明两条香烟。
同年11月26日,王翠伶在会见吴国臣时,将一部手机偷偷送给吴国臣。在吴春明的帮助下,吴国臣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利用该手机与外界联系,共打出电话63个,接受外部电话1个,发出和接收信息321条。
接到举报后,检察机关对吴春明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还查实,吴春明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将单位配发及向他人收集的各式子弹204发,分别私藏在住宅和办公室。
该案宣判后,法院还以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被告人王翠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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