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开始前,大中小学、幼儿园都要提前采买新生的被褥、床单、被套、床垫、枕巾等床上用品。为杜绝“黑心棉”及劣质纤维制品进入校园,保证天津市各类住校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今年由市质监局、市教委、市纤检所等部门组成的天津市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定点生产购销认定准入办公室对《天津市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质量规定》进行了修改,对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的质量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并从今年起实行。
新规定明确,进入本市校园的棉被、棉褥及夏凉被等产品的填充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床垫产品的填充物允许使用棉、棕类纤维及化学纤维,但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供应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学生床上用品,特别是与人身体直接接触的用品,如:被套、床单、毛巾等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禁用芳香胺染料和色牢度必须符合B类产品标准规定。为提高产品使用的舒适性和实用性,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用品,如:被套、床单、毛巾被等,应使用纯棉产品。其中被套的缩水率要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在洗涤过程中出现缩水等质量问题影响使用。
另外,被褥、床垫、被套、床单、毛巾被和蚊帐等产品还必须缝制标志,且标志应包含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规格、等级,纤维成分含量、基本安全指标、产品执行标准、洗涤方法等内容。
为保证批量供货产品的质量,今后市纤检所将根据产品标准规定,对批量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不准提供给学生使用。各级各类学校打算引进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企业时,要严格审查企业的《天津市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条件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凡是质量保证条件不合格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不准参加招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