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电力公司联合召开动员大会,就共同在天津“十一五”电网建设工程中,开展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和市电力公司负责人分别作了动员讲话。
据了解,本市电力公司在“十一五”期间,将投资479亿元进行天津电网建设,这是本市“十一五”规划的一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此项工程对促进本市经济建设,特别是加快滨海新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把该项工程建成“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工程,市检察院和市电力公司联合签发了《在天津电网“十一五”建设工程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会议纪要》,就建立健全廉政管理责任制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及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作了明确规定。特别要求对工程招投标、分包、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资金结算等主要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天津电网“十一五”建设工程的优质和安全。
于世平在讲话中说,检察机关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既是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他要求,一是要紧密围绕电力工程建设中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开展预防工作。二是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党委的参谋助手。检察机关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要针对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诱发职务犯罪的问题,研究预防对策,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协助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穿于电网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三是做好电力工程建设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对有行贿犯罪前科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四是不断总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五是要加大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做到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意维护电力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天津电网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天津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