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哈市一居民家地下水管爆裂、财物受损,该业主索赔无果竟擅自关闭自来水阀门,造成该单元居民停水长达116天。派出所、社区、物业经过4个多月的调解仍然无果。近日,在哈市道外区法院的调解下,该楼恢复了供水,原告撤回起诉。
2006年12月21日,哈市道外区保障华庭小区5号楼4单元地下水管突然爆裂,存放在室内的货物被泡,造成地下室业主损失近千元。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该业主擅自将该单元的自来水管阀门关闭,造成该单元一楼至七楼居民全部停水。在此期间,当地派出所、社区、物业等部门进行了多达二十余次的调解,无法用水的居民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无奈之下,物业等部门将该业主告上了法庭。
在了解情况后,法院做出了立即恢复供水的执行裁定,并随即与法警到现场执行,但业主却去向不明。后在派出所的帮助下,办案人终于找到了业户李某,并依法向其送达了先予执行裁定书,同时对被告人李某关闭自来水阀门,切断居民饮用水,妨碍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迫于法律压力,李某打开了自来水阀门,至此该单元已停水长达116天。后经过办案人的调解,原告、被告双方均表示不再要求赔偿损失,原告撤回起诉。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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