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日讯记者今天从哈市“诚信哈尔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了解到,哈市将在今年上半年对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失信事实清楚,在本部门、本行业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失信企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对制假售假、经济诈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偷逃税款、做假账的企业和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实行“黑名单”制度。
日前,哈市已印发了《哈尔滨市严重失信企业典型案件曝光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诚信建设示范单位评定暂行办法(试行)》,按照“诚信龙江”建设和“诚信哈尔滨”建设的要求,在哈市范围内,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恶意违约、恶意逃废债务和逃税骗税、恶意欠薪并拒绝整改以及涉及社会生活方面的失信企业、失信行为造成严重危害的,将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引导企业建立信用承诺公约,开展争创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免检产品活动,树立“诚信兴商”理念,全面提升哈市企业信用水平。
据了解,哈市将尽快出台《哈尔滨市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人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初步做好哈市市直有关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的整理、分类和归集工作,初步完成市直企业信用档案,并适时纳入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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