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7年合肥市区普高直升生招生细则出台,今年初中毕业生直升本校的范围为市示范高中和其它完全中学,直升生的比例将为该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
根据规定,报名直升生的毕业生必须是2007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到初三年级都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所在直升学校录取要求。
直升生一般由学校推荐,按照本校指标数的150%进行拟推荐,最终按照1∶1比例录取并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且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全市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各校直升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近年来,一些学校通过直升生推荐强行将一些优秀生源留在本校,对此,教育部门表示,直升生推荐必须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作为直升生推荐。本报记者张晓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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