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4月18日,央行数据显示我国银行卡数量已突破11亿张。图/CFP
北京律师董正伟将某银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银行卡章程收费条款,进而取消银行收取的银行卡年费、账户管理费、工本费、取现费、密码挂失费等费用。9日,董律师告诉记者,北京西城区法院已收下他的诉状,现正在审查之中。
董正伟称:“这起公益诉讼立案没有悬念,下周一之前必然立案。”他认为,各银行有关银行卡章程收费条款是霸王条款,依据此项条款,各银行向储户收取银行卡年费、账户管理费、工本费、取现费、密码挂失费等费用,是一种“霸王行径”。
董律师解释说,储户办理作为借记卡的银行卡,储户存钱,银行用这些钱向企业或其他个人放贷,收取差息,双方是借贷关系;银行以为储户提供服务为由收取各项费用,实际上是偷换了概念,把借贷关系转变成服务关系。如果双方是服务关系,银行就不能动用储户存入的钱进行放贷,更不能收取差息。“显然,银行想两方面都占到好处,这是显失公平的。”董律师提到,他没有发现法律上有相关规定。
董律师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据央行统计,截至2006年,全国发行银行借记卡达10亿多张,一张银行卡2006年负担的费用是年费10元、小额账户管理费一年12元以及查询费,总计超过20元。10亿多借记卡,各银行可年获利200余亿元。”董律师称,根据事态发展还可能起诉
其他银行,包括行政诉讼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他就是要以诚打动法院关注民众利益。(记者 武新)
清华研究生闫先生要求中国银行返还借记卡年费
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闫先生因申请助学贷款,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私自从帐户中扣划借记卡年费10元。日前,闫先生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返还收取的年费10元及赔偿其他损失60元。
银行提醒:信用卡过期不注销年费照收
随着老百姓手里的信用卡越来越多,像李女士这样信用卡过期不用或扔了的城市居民不在少数。他们普遍认为,信用卡到期就会自动注销,与自己无关。但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银行方面的规定,已使用的信用卡到期后,如果用户不主动提出注销信用卡,就按自动续卡处理,要按规定交年费。
为此,银行方面提醒持卡一族,手里的信用卡到期或丢失,一定要及时注销,否则会使自己遭受经济损失。
霸王条款:未收到信用卡,年费照交
据福建省消委会介绍,福州消费者林某2005年将一些个人信息交付给上门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的工作人员,2006年6月19日突然收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两封信用卡年费收取对账单。林某一张信用卡都未收到,却成了两张信用卡主卡的所有人,还需交纳两份年费。他认为银行的做法不诚信,要求取消同银行的合同关系。
银行人情卡跑马圈地 信用卡睡觉年费照收
目前,中国信用卡市场正迎来新一轮爆发式增长。然而,与之相应的是,其各种服务性问题也暴露出来,如大量“睡卡”严重浪费社会资源;名目繁多的积分消费陷阱;“高额超限要被罚款”类的霸王条款等等。
信用卡,正改变着我们的支付方式,也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但倘若银行只顾圈地不讲创新,只抢蛋糕不讲服务,浪费的不仅仅是资源,更会是广大用户的信心。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