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关于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情况。
“六大表现”严重危害社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9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大方面:
一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二是对市场监督管理不力,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王振川对此进行了举例说明:如湖南省娄底市原常务副市长易佑德滥用职权造成8200万元住房公积金的损失;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处原处长牟智波和房地产交易所所长陈宏新等人违法为不法分子办理房屋拆迁《他项权证》,使不法分子骗贷,造成1300余万元经济损失案。
三是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社保资金、环境资源、医疗医药、教育管理、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渎职犯罪,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王振川介绍,如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执法人员放任假农药在市场销售,导致4000亩小麦绝收的玩忽职守案等,都是典型的表现。
四是司法人员渎职失职犯罪依然严重,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权威,践踏法制尊严。王振川特别指出,还有极少数司法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为犯罪分子称霸一方、牟取暴利提供便利条件,或者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甚至直接参与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的稳定。
五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行政执法过程中,作风粗暴、耍特权、逞威风,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手段残忍,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王振川说。
六是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增多。“2003年1月至2007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渎职侵权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共立案查办134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85人,厅局级干部55人,省部级干部1人。”
4年查办渎职侵权案近3万件
近年来,我国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记者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3年1月到2007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351件35011人。其中,各级检察机关共起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20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2392人。
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滥用职权类犯罪8247件9367人,玩忽职守类犯罪10983件12394人,徇私舞弊类犯罪4800件5535人,侵权类犯罪3597件5386人。其中,涉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有11484人,涉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有10383人。
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查办案件的重点是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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