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和女友在一起,小伙子辞去在江西的工作来到顺德,哪知女友却提出分手。小伙子一怒之下拔刀刺死女友。昨天,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一审判处杀死女友的陶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陶某交代,2006年3月,他在江西工作期间,和舒某建立恋爱关系,当时两人如胶似漆。
6月3日凌晨时分,舒某下班后,陶某将她约到出租屋里聊天,此时舒某的神情十分冷淡。谈了许久后,舒某提出分手。想到自己辞了工作来找女友,还租好了房子,但女友提出分手,恼怒之下,陶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向女友,致其死亡。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案件是由于感情纠纷引起,陶某是初犯,而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记者张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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