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门峡5月10日电2007年5月9日,三门峡铁通收到了来自灵宝法院的一张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对4月4日盗窃该公司通信电缆的两名被告人薛海清、薛成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处罚金各10000元;两名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4464元。这一消息传来,三门峡铁通公司上下拍手叫好,同时也震威了周围的其他盗窃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
2006年12月27日,两名被告人盗割三门峡铁通正在使用的640米HYA100*2*0.4通信电缆,并剪成1米左右的小段,影响180部电话的使用。
后经价格评估鉴定,被盗电缆价值14464元。与此同时,三门峡铁通在灵宝地区所敷设通信电缆屡屡被盗,每月发生被盗通信电缆近20起,员工每天疲于抢险,处理故障,对经营生产造成很大的影响。借此事件,三门峡铁通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对偷盗通信电缆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决,从重处罚,以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灵宝法院积极行动,多方调查,搜集证据,于4月4日公开审理此案,并作出上述判决。(曹晓静李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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