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利平通讯员李建华志新(化名)是某银行灵川一乡镇营业点的业务主任,从2003年开始,他利用职务之先后窃取银行密码,盗用了15万元的公款,用于投注足彩殆尽。
近日,他被灵川县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痴迷足彩贪污公款
现年35岁的志新,1992年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灵川县银行某乡镇营业所工作。出生贫寒的志新,工作积极上进,很快被任命为业务主任。2002年下半年,他开始涉足足球彩票。
最初,他只是试着进行小额投注,然而总与大奖擦肩而过。于是他每逢周末就到桂林的足彩投注站,听“行家”进行投注分析,并不断加大投注金额。就这样,仅两个月就花光了多年的积蓄。输光了家底。志新没有好好反思,反而觉得是因为自己投注额太小,才错过中奖机会,于是想加大投注。由于手头资金有限,他就把目光转到了单位公款上。
转移存款需要密码,他就利用自己业务主任的身份,观察柜员业务操作指法,“测”出了密码。
2003年10月28日,志新开始盗取公款,短短3个月就挪用了4万多元,都用于购买足球彩票。每次投注300元-1000元不等,高时达到5000元,但仅获得过300-600元不等小奖。
2004年5月至2005年7月,志新被上级银行业务主管部门先后调整到两个乡镇营业所任职,期间他又重操旧业,继续采用原先的方法,先后盗取10多万元,分6次全部用于足球彩票投注。
去年6月,志新所在营业所上级分行对各个网点进行清查,结果发现有其所在营业所资金被动过,最后查实是志新挪用了15万元。
制度缺陷给了机会
志新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深知挪用、贪污公款是犯法的,他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
审理这起案子的检察官认为,是一夜暴富的思想害了他。
检察官说,志新在盗取国家资金后,就生活在恐慌之中,不敢对家人讲。可一到足彩投注截止日,那种恐慌心理就被抛到脑后。为避熟人,他穿梭在桂林市内各足彩投注站间,使自己陷入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泥潭而不能自拔。
志新之所以能够轻松取得公款卖彩票,一方面是他的贪欲,另一方面则由于制度上的缺陷给了他作案的机会。
从第一次开始作案,志新越陷越深,却从来没有想过收手,只是一个劲地想着怎么将钱弄出来去搏一把,轻易地频频得手,都让他自己都想不到。
“如果2005年,银行不是将原来的系统程序进行了完善,由原来一人无卡授权操作,改为至少两人才能操作程序,可能到现在我都没露馅。”志新说,他作案这几年,银行一直没有对资金账户进行审核和对账,加上操作程序的管理漏洞,仅凭信任而没有制度作保障,给了他创造了挪用公款的机会。幸亏银行发现及时,措施得当,才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但“志新案”再一次向银行各部门敲响了警钟。
检查官说,类似志新这样的案件,近两年在灵川县发生过三四起了,像原灵川发改局副局长莫某,曾就挪用350万元房屋基建金用于赌球,最后被判了13年。“他们都和志新一样,都幻想一夜暴富”。
据了解,这两年,因为赌博问题,灵川县政府还曾警告、处理过一些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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