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德国内政部新闻处负责公务员事务的专家安蒂娜·齐斯格女士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说,德国尊重个人的隐私权,很少干预个人的私生活,对公务员也是如此,但公务员的私生活不得妨碍公务。
但公务员毕竟是代表国家形象且关乎公众利益的特殊群体,因此,德国《联邦公务员法》要求,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和不执行公务时,其行为都应像其职业所要求的那样,保证获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
齐斯格说,德国公务员的行为必须符合“不妨碍公务”、“中立”和“忠于国家”这三大原则。如果某个公务员在业余时间用自己的工资同情人约会而没影响公务,这属于私生活的范畴。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差异,拥有情人在一些德国人看来并非不道德,法律对此也没有明文禁止。在德国鲜能找到高级公务员仅因私生活不检点而受处分或辞职的案例。偶有一两位高官身陷丑闻,那也是因为假公济私,所谓的“私生活”影响了公事。
最有名的例子是德国央行前行长韦尔特克。韦尔特克在2002年圣诞节时接受德累斯顿银行的馈赠,举家在柏林最豪华的阿德隆饭店住宿4天,共花费7661.2欧元。事情一揭穿,他马上把私人应出部分3200欧元补交国库。有关部门和舆论认为,从实质上说,他的所作所为属于国家高级公务员行为有悖公共道德的问题。2003年,韦尔特克又接受宝马公司赞助赴蒙特卡罗观看一级方程式比赛。这件事又被揭穿,他受到来自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压力,最终辞职。
把范围扩大到政府高官(在德国,联邦总理和各部部长不被划入公务员范畴),还可以找到德国前联邦国防部长鲁道夫·沙尔平的例子。2001年夏,时任国防部长的沙尔平在西班牙马略卡岛与情人度假,因国会讨论派兵马其顿而中断。其后他乘军用飞机去马略卡岛,与情人幽会一晚再飞往马其顿,当晚又返回马略卡岛。此事一曝光,舆论大哗。调查发现,自2000年9月起,沙尔平曾40次乘专机往返于他办公的柏林和情人居住的法兰克福之间。此外,沙尔平还曾接受某公关顾问付款共7万多美元。虽然他坚称这是他在出任内阁部长前的三次讲座和未来回忆录的报酬,并知会了税务部门,但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最终还是被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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