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晴)昨天,国家安监总局和监察部联合公布5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在这5起事故中,共处理133人,6名地(厅)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河北省政府还因为唐山刘官屯煤矿事故被责令向国务院做出深刻检查。
“5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些事故都是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249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9513.7万元。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说,5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处理13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人(包括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7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34人。记者了解到,受处分的6名地(厅)级干部包括唐山市副市长张羽、唐山市政协主席张耀华、延安市副市长郝宝仓等人。
链接·5起特别重大事故
2005年12月7日,唐山市刘官屯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08人;
2006年4月29日,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2006年10月1日,重庆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0人;
2006年11月5日,山西省焦家寨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7人;
2006年11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背后故事
刘官屯矿难现场处理9个月
本报讯(记者王晴)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介绍,在5起事故中,处理时间最长的是刘官屯煤矿事故。事情发生在2005年12月7日,拖到现在才通报是因为事故发生后现场抢险遇到很大困难。
李毅中说,当时井下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并有明火,给抢险搜救带来很大困难。经专家充分论证,确认井下已无生还可能,才采取了向井下注水的办法,把有害气体排出来。经过注水、灭火、排气以后,还要抽水,一直到去年9月12日,事故现场才处理完毕,9月15日调查人员才能下井鉴定、取证。
在这起事故中,公安机关已经批准逮捕10人,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对事故矿井依法实施关闭,没收事故矿井非法所得948.6万元,并罚款284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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