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因唐山矿难被问责
2007-5-11 4:04:03
早报记者吴玉蓉
昨天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安监总局和监察部通报了今年以来已查结的5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情况。
5起事故共处理13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82人(包括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7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34人。
在新闻发布会上,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和平常每次通报安全事故一样,表情严肃,每一句话都痛心疾首。只是在会后,记者们才看见他少见的笑容。“给了我名片,我才给你们名片的,要交换。我们要平等。”在记者们的包围中,李毅中没有忘记幽默。1/5瞒报事故瞒报多发非因重典治乱
李毅中介绍,今年以来瞒报、逃匿事故接连发生。一季度以来,煤矿有9起重特大事故经核实是瞒报的,占重特大事故的五分之一,这个比例不小。
“但是简单地把这个现象归结为我们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考核、下达指标,说在刚性指标情况下地方如何,这个说法我不赞成,不正确,至少是误解。”李毅中说,恰恰相反,症结就在于责任制不落实,在于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是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弊端,因此才要重典治乱,依法治安,才要落实责任制,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李毅中还表示,由中纪委、监察部正在牵头制定和公安、司法机关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机制,“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力度会越来越大”。有关部门还加大了经济处罚力度。如对唐山开平区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没收非法所得948.6万元,处罚款2845.8万元,并依法实施关闭。官商勾结
公安副分局长受贿在押矿主出逃境外
调查发现,唐山刘官屯煤矿所在的开平区公安分局两名副局长接受贿赂,贪赃枉法,事故发生后居然为在押的矿主办理取保候审,为其出境外逃创造了条件,然后矿主逃到了加拿大,最后“迫于压力又回来了”;事后查明其中一名副局长在该矿非法入股50万元,分红60万元。两名副局长均被被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干部入股的情况只属于个别现象,并不具有普遍性。
同时,由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唐山市安监局局长王树立受到记过处分;唐山市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张羽受到记大过处分;唐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张耀华(2006年9月30日免去市长职务,2007年2月,任唐山市政协主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河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做出深刻检查。
背后故事
矿难现场处理花了9个月
李毅中介绍,在5起事故中,处理时间最长的是刘官屯煤矿事故。事发于2005年12月7日,拖到现在才通报是因为事发后现场抢险遇到很大困难。
李毅中说,当时井下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并有明火,给抢险搜救带来很大困难。经专家充分论证,确认井下已无生还可能,才采取了向井下注水的办法,把有害气体排出来。经过注水、灭火、排气以后,还要抽水,一直到去年9月12日,事故现场才处理完毕,9月15日调查人员才能下井鉴定、取证。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京华时报》供稿
5起特别重大事故
2005年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刘官屯煤矿)瓦斯煤尘爆炸,死亡108人。
2006年4月29日,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2人。
2006年10月1日,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0人。
2006年11月5日,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瓦斯爆炸,死亡47人。
2006年11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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