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介绍5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陈树根 摄
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案的5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昨日公布。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说,5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处理13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人(包括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7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34人。
陈昌智介绍说,处理结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51人;二是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企业管理人员26人;三是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37人;四是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19人。
“五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些事故都是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249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9513.7万元。
李毅中指出,公布的5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令人刻骨铭心,有关地方、部门、单位正在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以上5起特别重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依据国务院批复的调查处理报告分别作出了处理决定,构成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还加大了经济处罚力度。公布查处结果,希望得到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综合新华社等
五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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