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去澳洲购物,在收到退税支票后,我带着丈夫与我自己的身份证到新华路上的中国银行办理光票托收。柜面人员说,一定要我丈夫本人来办。因为我以前也办过类似业务,于是就问,是否一定要本人来办?柜面人员说这是新规定。
事后,我打电话到中国银行95566反映,3天后工号1019的工作人员来电告之,不是本人办理的话,除了带2人的身份证还要带上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收费是2006年10月调价的。但我从中国银行网站上查到,办理光票托收按照0.1%收费,最低20元/笔,最高250元/笔。我这笔是澳元141元,只能收20元。对此,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特向你们反映。读者鲁晓红
记者调查
记者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长宁支行取得了联系。据该行办公室的陈小姐介绍,他们对此非常重视,立即责令新华路网点展开调查,并积极与客户取得联络。经了解,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上海市分行规定“代办光票托收需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相关关系证明”,这是对总行指导意见的补充,新华路网点和95566热线给客户的答复是正确的。上海中行已于今年3月10日进行了部分个人业务的服务价格调整,新的收费明细在各营业网点均有公示,新华路网点也有公告,客户可直接了解上海中行的收费标准,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陈小姐还解释,鲁女士查到的信息是由北京中国银行总行网站公布的,其中一些说明未考虑到地区差异,给部分客户带来误解,上海中行将积极与总行联络,请总行对网站进行更新标注。
本报记者李颂联
见习记者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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