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掌握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的现状,今年起深圳市卫生局将首次对5岁儿童死亡进行报告和评审,以达到降低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查主要是为了掌握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的现状,加强死因分析与监测,研究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中主要死因的分布及主要社会、医学问题。
据此,卫生部门将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卫生部门要求,发生在深圳的所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事件,有关医疗保健机构都应及时按上报流程报告。按规定,5岁以下儿童死于医疗保健机构的,该机构是报告责任单位。儿童在转诊途中或在接受转诊单位接诊前死亡的,转出单位为报告责任单位。在接受转诊单位接诊后死亡的,接受转诊单位为报告责任单位。如果儿童不是在医疗保健机构死亡,所在地承担地段防保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包括区妇幼保健院、街道防保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是报告责任单位。报告责任单位要向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报告,同时接受上级评审组的核实调查,并提供病历资料,进行死亡评审。如果有漏报情况,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进行一次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自查。疾控部门每年也会到殡仪馆采集漏报信息。
按规定,死亡报告内容包括死者姓名、年龄、住址、户口地址、死亡地点、时间、死亡诊断等。全市将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实行医疗保健机构、区级、市级3级评审制度。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市级、区级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专家组,负责全市、各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记者罗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