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表停车费不含保管费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方丽敏 通讯员 天法宣)一辆向保险公司投保、按月交使用费的轿车在咪表泊位停车场被盗,保险公司以停车场保管不善为由,要求停车场赔偿其支付的保险赔偿金。
2005年8月,广州市中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为其所有的海马牌轿车向某保险公司购买车辆盗抢险,并将该车停放在广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下的咪表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商贸公司按月交纳使用费200元给停车场。2006年3月2日,商贸公司的驾驶员发现该车被盗。
2006年7月20日,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商贸公司赔付盗抢险赔偿金7.9万元。后保险公司向停车场追偿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广州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施行办法》规定“经营单位收取的自动停车设施使用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在停车期间,车辆或者财物损失的,经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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